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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9章 送酒(1 / 1)

从陈大这里出来,元晟在寨子里转了一圈。

如今的胡杨林里,有时候元晟干的就是代理村主任的活。

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,元晟肯定都是有多远就躲多远,他最打怵的就是这个。

可对于胡杨林的未来发展,以及跟外界的接触,基本上就是元晟的一言堂。

胡杨林自从易主之后,其发展与规划,一直都在元晟的脑海之中装着。

村里人如今衣食有了保障,可这一切都是元晟在一力承担,这种情况必须要得到改变。

粮食问题必须要解决,不然元晟还不得给累死。

解决了粮食问题,元晟就能把紧张的携带量给解脱出来。

河湾地外面的荒漠之中,元晟肯定是要开垦荒地的,到时候他也需要粮食来养着铁奴他们。

再有一个,玉米秸秆,可是上好的饲料,胡杨林里这么多马匹,这玉米秸秆可以被好好利用起来。

“阿耶,这兔子是大黑抓的,大黑厉害吧?”

刚到烽燧堡大门口,在院子里的彩蝶就冲了过来,指着地上的一只野兔向元晟邀功。

看到那已经冻僵了的野兔,元晟有些惊讶的看了一眼四只狗狗:

“干得漂亮,咱们家彩蝶永远都是这么厉害!”

说着,元晟走了过去,弯腰把那只野兔提了起来:

“怎么这么肥?彩蝶,今天阿耶就给你炖兔子吃好不好?”

彩蝶拍着小手,蹦蹦跳跳的,这么冷的天,依然精神头十只:

“吃兔子!吃兔子!”

这大冷天的,这孩子咋就不知道冷呢,万一冻坏了可咋整:

“那彩蝶你要听话了,这外面这么冷,你现在就回屋去,咱们家彩蝶这么漂亮可爱,可不能给冻坏了!”

“嗯嗯嗯!”

彩蝶点着小脑袋,小棉帽上的小绒球也跟着一甩一甩的,可就不见这丫头回屋。

看着根本就不动弹的彩蝶,元晟无奈的再次开口:

“闺女啊,该回屋了哈!”

“嗯,回屋!”

小丫头回答的倒是挺利索,就是脚底下磨磨蹭蹭的,由于戴着帽子跟口罩,眼窝看起来更深了!

那一双大眼睛,眨啊眨的,一直都在盯着元晟手中的兔子,满头黑线的元晟忍不住叹了口气:

“闺女啊,要言行一致哦,这么半天了,你还没走出去两步呢,阿耶可是一直都在数着呢!”

“奥~”

彩蝶拉着长音,小丫头心不甘情不愿的往屋里走,边走边回头:

“阿耶,你可快点,别磨磨蹭蹭的!”

这熊孩子,怎么还嫌弃上了,这都是跟谁学的?

元晟无语的点了点头,这才拎着兔子进了伙房。

要说处理兔子这些小动物,元晟还真就是个外行,他把兔子直接就放到那里,转身出去找铁奴。

要说炒菜做饭,元晟那是信心十足,可这扒兔子……哥们儿专业不对口啊!

再次带着铁奴回到烽燧堡,一进伙房,元晟跟铁奴都愣住了。

张荷笑着看了看元晟,指了指那只已经扒完皮,整个被处理完的兔子:

“郎君,我就会这么多,该怎么做,我就不会了,还是要麻烦郎君做饭!”

“阿来?”

看着被处理完的兔子,元晟一时间有些无地自容:

“不麻烦,不麻烦,没想到,妹子你竟然还有这一手!”

之前元晟可是试过,这只野兔全身冻僵,硬邦邦的,这样可不好处理。

可自己这才出去多大一会啊,这就处理完了?

“那个……妹子,你看外面这么冷的天,你还是快点进屋吧!”

哥们儿的面子还要不要了?你再不走,哥们儿就真的该找个地缝钻进去了:

“铁奴啊,伙房里的烧鸡,你带两只回去吃吧,现在没事了,你先回去忙吧!”

“呃……郎君,我明白!”

铁奴也不废话,提着两只冻的邦邦硬的烧鸡,快步离开。

生火,又提了热水出来,这大冷天的在伙房里烧火做饭,元晟感觉自己的手都快冻僵了。

折腾了将近两个小时,元晟这才从伙房里出来,兔肉炖萝卜,就这么简单的农家菜,可那香味却是隔着老远就能闻到。

彩蝶趴在窗户上,看到元晟从伙房里出来,直接冲出屋门:

“阿耶,好香啊!”

“闺女,你是用眼睛闻到的不成?这么大老远的,你能闻到?”

这个丫头,你好歹靠近些,这样老父亲心态还好受一些,这么大老远的就喊香,也太假了点吧。

进了屋里,把炖肉放桌子上,张荷已经准备好了大饼跟米饭,烧鸡更是早早的撕开,放在了盘子里面!

那四个婢女,桌子上摆放的是烧鸡跟咸菜,还有足够多的大饼。

今天的汤同样是张荷做的,干菜瘦肉汤,这道汤,也不知道她是跟谁学的。

元晟草草的吃了饭,就直接去了三楼的书房,这大冬天的,又是大雪封路,待在胡杨林里实在是太过枯燥。

每天也就是跟着操练,其他的什么事情都做不了,连骑马射箭这些都没办法去练习。

而且,最近这段时间里,只要到了高昌这边,元晟就特别嗜睡,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。

虽然如此,可元晟每天依然在坚持着操练,他来自现代社会,别看长得人高马大的,可这身体素质天然就比铁奴他们差。

如果不是阴差阳错,有了这能够穿梭时空的机会,就元晟在现代社会里的体格,根本就不是陈大他们这些老汉的一合之敌。

经过穿梭时空,或者是受到了系统的影响,元晟的身体,被大幅度的增强。

不管是速度还是力量,以及那爆发力,还有那被强化的视力,元晟都是堪称恐怖。

虽然有了如此的实力,元晟依然坚持着操练,每天都要练刀,他要把自己被强化的身体,变成自己可以掌握的战力。

高昌回鹘这边,甚至是在整个西域地区,战乱杀戮才是主流,没有足够强大的实力,根本就没有办法存活下去。

来到这高昌回鹘东部地区,哪怕是在这大漠深处,可就是这么偏僻的地方,不到一年的时间,元晟就经历了多场杀戮。

杀戮,混乱,贫穷,知识学问极度匮乏,无知野蛮,这才是这个时代西域的真实写照。

在这么一个不安全的环境中,不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,如何能在这里站稳脚跟。

站不稳脚跟,谈何赚钱发财!

西域地区的玉石,是目前元晟接触到的最值钱物品,只要带回现代社会就能轻松出手。

其次才是马跟羊,如今看来,这来回倒腾羊,已经赚不到钱,不如西域良马的价值高!

这些西域良马,同样是稀缺资源。

别看西域地区这么大,而且战马成群,可真正的西域良马,真的是少之又少。

这些西域良马,只要经过时空穿梭,不知道是什么原因,就会被优化基因,充满灵性!

现代社会之中,马术盛行,带动的上好赛马都是昂贵无比。

元晟带回现代社会的马,都是少见的西域良马,在老家的马场里待了一段时间之后,竟然个头再次长了不少。

这样的高头大马,而且还是训练好的骑乘马,本身就非常值钱,更不用说能参加比赛了,那更会身价倍增。

河湾地深处大漠之中,又是遥远的西域地区,距离中原地区实在是太过遥远。

那些所谓的古董字画,元晟根本就不容易获得,哪怕是金银,都不容易得到。

目前能够确定容易到手的,就是玉石,西域良马,还有药材,特别是那传说中的紫团参。

由于数量太少,这手中的紫团参,元晟根本就不会出售,这种好东西,还是自己留着的好!

就是那些天山雪莲,还有那些虫草跟鹿茸,元晟都不打算出售,这些东西,都是他留给元志山跟李英用的。

所以,目前元晟能够出手的,只有玉石跟西域良马。

天性使然,元晟就是个懒的,他也没有什么大志向,手中的钱够花就行。

这也是他不愿意卖马,那么多的西域良马,他宁可留在马场里,也不愿意卖出去的原因。

一觉睡到半夜,元晟这才睁开眼睛,看着书房里被点上的油灯。

这肯定是张荷来点上的,而且炉子一直烧的很旺,看来张荷这是出去了没多久。

起身把门给关好,又把炉子给封好,加上煤,元晟这才看了看窗户外面,提起那些散装酒:

“回归!”

把散装酒放好,元晟继续倒头就睡。

刚吃完早饭还没过半个小时,马场外面就来了人。

张馨雨跟刘青青,还有陪着她们一起过来的孟莹。

她们带来了运输车,这是赛马专用运输车,看的元晟直咋舌。

张馨雨跟刘青青,都是带着礼物过来的,元晟被她们给华丽丽的无视了,礼物是送给元志山跟李英两口子的。

给元志山的礼物,都是名酒,张馨雨送的是五粮液,刘青青送的是茅台。

而送给李英的,她们两个人都是选择的保健品,这次倒是一致。

元志山跟李英,怎么可能会收人家的东西,无论如何都不要,最后还是元晟给接了过来。

元晟进屋,给她们三个人,一人准备了两瓶药酒,还专门给她们一人装了两瓶葡萄酒。

这些酒瓶,同样都是元晟从网上专门订购的,就是为了给周深他们送酒用的。

只是没想到,竟然先用在了孟莹她们三个人身上。

“这是昨天喝的那种葡萄酒,看你们挺喜欢的,给你们一人装了两瓶!”

一边说着,元晟一边把装着酒的手提袋递给她们三个人:

“这是我自己泡的药酒,上面都有标签,一瓶是人参酒,一瓶是天山雪莲酒,你们可以带回去给家里老人喝,效果挺不错的。”

“药酒?”

“对,不要多喝,一天最好喝个一小杯就可以!”

元晟说得很自然,孟莹她们三个人都是道了谢,把酒收了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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